根据《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、省民政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、省扶贫办、省残联关于印发《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鄂教助〔2020〕1 号)文件精神和米兰在线,米兰(中国)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》(鄂二师院行发〔2020〕26 号)相关文件规定,艺术学院2024-2025学年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目前正在进行,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班级民主评议和各年级认定小组评审,现将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最终认定后名单公示如下:
公示名单.xls
按照文件规定,自2024年9月27日起3日内,凡对以下认定存在异议的,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我院相关部门反映,截止时间2024年9月28日下午16:30。反映的情况事实要清楚,有根有据。
受理意见部门: 艺术学院党委 艺术学院学工办
电话: 027--87943745 027--87943651
米兰在线,米兰(中国)学生资助中心: 黄老师027—87943651
艺术学院
2024.9.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