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环境设计系全体教师统一评分,下列32位同学具备参加2021年4月3日上午9点整的答辩资格,请同学们准备好《艺术学院毕业设计作品选题暨过程实施报告书》(一本精装三本简装)按名单艺术学院九号楼二楼准时参加。
如有异议,可向艺术学院环境设计系主任反映。